新民村一角
今年7月20日,《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正式实施一周年。
在石棉县各行政村,《条例》的实施和村规民约的制定,不仅促进了生产发展,维护了社会稳定,更为传承传统美德,打造和谐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,提供了原动力。
2017年7月20日,《条例》正式实施,这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,出台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,宣告我市在灾后重建成果巩固和提升方面、在新村聚居点建设与管理方面、在通过创制性立法赋予新村聚居点自管委法律地位方面,走在了全国前列,在我市法治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。
《条例》实施一年后,不光新民村三索窝新村聚居点村民素质得以提高,村民更自觉积极维护当地形象。作为一名普通村民,彭云全不仅要让自家房前屋后整洁干净,还经常告诉村民按《条例》要求做,共同搞好村里卫生和庭院卫生。
“不能让游客笑话我们!不管是谁,只要见到村里有垃圾,都会主动打扫!”易福顺说,在三索窝,每位村民都是管理者,每位村民都是监督员。实际上,走进石棉县各乡新村内,都可以感受到新村的整洁和良好生活习惯。
据介绍,目前与新民村一样,石棉县所有行政村都建立了环卫保洁工作机制,配备了专职环卫保洁人员,生活垃圾基本做到日产日清。据统计,仅2017年全年,石棉县共发动群众参与农村环境卫生清理整治200余次,动员群众3500余人次,清理垃圾1500余吨。
早在《条例》公布和施行之前,石棉县就将迎政乡新民村、回隆乡石龙村、安顺乡新场村作为贯彻实施《条例》的示范点,先行先试,总结经验。
石棉县农工办相关负责人介绍,在《条例》颁布施行后,石棉县在试点基础上,不断创新和完善农村基层自治管理机制,在所有新村聚居点全部建立健全了自管委机构。并制定相应运行机制和职责分工,完善村规民约,落实环境治理与矛盾纠纷调处机制,自管委在新村聚居点各项管理活动中,领头作用不断突显,有力促进了广大新村聚居点群众逐步实现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监督和自我发展。
在抓投入保障方面,石棉建立了县级财政新村管理工作考核奖励机制,每年评定等级,给予新村聚居点1—3万元工作经费补助。同时,石棉县积极探索群众自筹新村聚居点日常维护经费工作机制,石棉县回隆乡石龙村新村聚居点,试点施行按户向群众收缴公共基础设施维护资金;石棉县迎政乡三索窝新村聚居点推行“微田园”租赁,向群众收取一定“微田园”租金用于公共支出……
这样的措施,既增强了群众主体责任感,又充实了新村管理工作经费,收到了较好成效。除此以外,石棉县还广泛开展农村文化传承、道德模范推选、文明家庭创建、“四好”家庭创建等活动,大力宣传和营造爱党爱国、尊老爱幼、家庭和睦、邻里融洽、互帮互助、善待他人、自力更生等文明村风。